“十一五”期间,我市公路养护体制的改革使“修路容易,养路难”的现象变成了历史,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得到提升。
为了突破农村公路养护的难题,各县(区)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办法,将县乡道路管理站由自收自支转为财政全额供给,在部分乡(镇)增设公路养护站,在中心乡(镇)和主要路段成立道班,并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调动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公路养护,基本形成了“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分级养护体制。
交通部门与乡村各级养护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绩效挂钩,强化督察考核,坚持日常养护与季节性、预防性养护相结合,实行重点路段划片包干,进一步靠实了公路养护责任,对路面翻浆、破损、沉陷、水毁、涵洞和排水沟淤堵等公路病害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公路良好率不断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