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以来,我省已安排车购税补助资金计划且至2018年5月底前尚未建成通车的贫困地区县道改造建设项目;2018年至2022年在现有三级及以上等级县道和双车道乡道整治提升的农村公路省级文明示范路建设项目以及农村公路市级文明示范路建设等项目,均可纳入“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建设范围。
对属于建设范围内并通过“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建设评定合格的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将给予20万元/公里的省级补助资金。对于各地通过“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建设评定合格的市级文明示范路建设项目,各设区市给予10万元/公里的市级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