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烟台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工作手册》。该手册从岗位工作标准、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路政服务规范等三个方面,对路政执法人员的25项工作标准、路政文明执法15项标准、路政服务6项制度规范进行了明确规定,使路政执法人员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二是推行路政执法集体研究制度。即由分管路政工作的负责人、路政大队负责人及经验丰富的路政人员共同组成路政执法集体研究小组,每周对涉路工程审核审批、路政事案处理、路面漏撒污染处理等实行集体研究,尤其是对有自由裁量权的路政事案,先由办理事案的路政人员提出初步意见,经研究小组集体研究后,再作出处理意见,杜绝乱收费、乱审批现象,维护路产路权。三是推行“路政执法工作规范”。即把路政执法常规工作进行汇总、细化和量化,从时间分配、岗前准备、交接班、道路巡查、监督考核等方面,对路政执法人员上岗时间、巡查方式内容、交接班时间、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流程等30多个小项进行明确规定,并在全系统配备了路政执法记录仪63台,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建立路政执法过程信息档案,提高路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