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铁建中铁十五局集团一公司法律合规部以“不当传输微信、QQ、短信等电子数据带来的法律风险”为主题内容的简报在公司项目管理微信群中发布后,引起了项目管理层人员的高度关注与热议。
“这是一个司法案例,非正式的聊天内容被当做核心证据使用。因使用了真实图像,法院以此认定了当事人的身份和证据的客观性,所发信息内容被法院认定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被认定违约,所交100万元的定金因违约被扣罚。”简报中列举的聊天图片案例震慑人心。
“看到这个案例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不经意的聊天记录也都会被截屏当做证据使用 ,警示非同小可啊。”
“运用自媒体网络平台交流工作中一定要谨小慎微,在工作交流中避免作出对己方不利的承诺或表述。”
“一些重要性质的工作沟通中不能随意发送承诺性、肯定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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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大家一边对照学习,一边总结交流探讨。
“通过微信、QQ、邮箱等发送函件还会产生送达、通知的法律效力。恶意散布谣言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更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绝非危言耸听。”该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长王飞引导说,“互联网是便捷的,高效的,给我们生活沟通、工作交流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会产生诸多法律上的风险。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项目权益。”
近两年来,该公司法律合规部围绕企业管理实际,不断强化项目管理法律风险警示教育,深入新开工项目和重难点项目14个,开展法律风险警示教育培训16场,编辑了侵权法律风险、征用临时用地中的法律风险等主题法律风险警示简报10期,为项目和公司领导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为项目管理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风险信息预警体系,力求把各种法律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法律风险意识,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构筑一道法律风险“防火墙”。 (中国路桥网通讯员:中国铁建中铁十五局集团一公司 杨晓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