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下旬,黄某未经公路部门许可,擅自在县道X886线坡心至林佑k0+000至k4+000路段,占用公路用地埋设2公里供水管线。凤山县路政执法大队巡查发现后,依照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纠正违法行为,恢复公路原状并处2万元罚款和赔偿路产损失13万元。由于黄某实施的工程是公益性项目,工程预算投资有限,为了减免处罚金额,3月5日,他到该县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黄灏办公室求情,并悄悄把装有2万元现金的红包塞进办公桌上的文件袋里。
黄某离开后,黄灏觉得黄某行为有点可疑,在清理办公桌上资料时,发现了黄某“遗忘”在文件袋里的2万元钱,遂打电话给黄某,要求其马上领回。黄某承认2万元钱是他留给大队长的“礼钱”,但他已离开凤山县城,暂时无法取回。黄灏对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情况汇报给公路局领导。
经过说服教育,日前,黄某到凤山路政执法大队处理了该公路赔偿案件,缴纳了罚款和赔偿款,并领回“遗忘”在大队长办公室的2万元“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