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接警机制提高接警效率
为有效解决接警中“速度”、“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优化交通事故接警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接警效率与服务质量,提高紧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临汾路政大队制订了“231”接警机制,即:“2”:报警电话在铃响2声之内必须接听;“3”:30秒内询问清车号、里程数、方向、人员伤亡情况及报警人联系方式(并做到动作规范,边询问边记录);“1”:10秒钟内通知外勤巡查人员出警,细化了接警各个环节的处置步骤、流程,提高了路政人员在接警过程中的规范程度,从制度上消除了接警过程中不规范行为,杜绝了接警缓慢或无人接警等引发的各类投诉事件,提升了路政大队的服务水平。
“5·30”出警机制彰显快速反应
险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临汾路政大队始终以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己任,制定了“5·30”出警机制(即:5分钟出警,30分钟赶到现场处置),为紧急救援赢得了时间,提高了突发事件处置效率。在日常出警训练过程中,临汾路政大队总结出一整套工作流程,从动作流程、动作规范上做到了“四提前三检查二快速一固定”(四提前:提前排除车辆故障、提前加油、提前着装、提前勘察准备。三检查:检查车辆、检查装备、检查着装。二快速:快速准备、快速出车。一固定:固定乘坐位置)。过硬的队伍,规范的程序,有效缩短了事故应急救援时间,大大提高了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清障联动机制保障快速救援
当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频发、清障服务水平不高、中断交通时间过长等矛盾和问题日渐突出,严重影响了救援效率。特别是在车流高峰期,快速清障显得尤为重要。由于高速公路清障设备有限,无法满足恶劣天气下事故多发的清障需求。临汾路政大队一是要求所有清障人员、车辆随时待命,接警后立即出警,确保最短时间内到达抢险现场开展清障工作,做到“快速准确的事件响应、合理高效的现场清障作业”,并总结出清障四步骤(一停二倒三卡四吊)操作规程,提高现场清障速度;二是与地方社会救援单位建立了联动机制,签订清障救援协议,保证事故多发时能够调动充足的清障设备,保障救援不拖延,提高快速救援能力;三是依托“六位一体”指挥平台,建立了集路政、消防、医院、交警、社会救援力量等“五位一体”的救援机制,全力打造“生命绿色通道、安全保畅通道、救援协作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