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公路管理水平,烟台市公路局在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中强化养护路政联合巡查机制,达到降低巡查成本,提高管理效能的目的。该机制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明确管理职责。市局负责对全市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养护路政联合巡查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县(市)公路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养护路政联合巡查日常工作,在日常联合巡查中,各县(市)公路局选派路政中队进驻公路站,并根据辖区内公路站数量、位置、管辖里程等设置养护路政联合巡查组。二是明确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及时制止、查处非法损害公路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对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及时补设缺失公路标志、扶正歪斜公路标志,对公路路面、桥梁、界桩、行道树、路缘石等路产进行管理;查看非公路标志设置是否按程序许可,设置是否规范,并做好路政许可施工现场的管护工作和养护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日常养护中,查看是否需要进行路面保洁、平台整治、边坡整修、绿化林木修剪、桥梁设施维护等工程。三是明确奖惩考核。将养护路政联合巡查工作纳入年度“养护质量杯”和“路政执法杯”考核,制定了养护路政联合巡查考核标准,采取抽查、专项检查、季度检查、半年检查、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不达标的单位在“养护质量杯”和“路政执法杯”中同时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