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起实施以来,高速路政大队多措并举,加强公路控制区管理,有效维护了路产路权和路域环境。
高速路政大队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法规条文规定,对所管辖的G2、G205、S26国省干线高速路段控制区内的建筑进行了核实、登记,对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下达了限期拆迁通知书。对控制区外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进行了逐一检查,存在遮挡公路标志、造成安全隐患的,提出了警告和整改意见。同时,加强对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开沟引水等行为的管理力度。目前,已制止违法建筑2处,下达违章建筑拆迁通知书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