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北京市交通委获得交通运输部授予的“十一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称号,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和辽宁、山西、陕西、河北、安徽、广东、浙江、重庆、湖北省(市)交通运输厅(委)获“十一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福建、江西、甘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获“十一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步单位”称号。
会上,交通运输部还公布了“十一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结果,普通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总评分前15名的省(区、市)分别为为江苏、山东、北京、天津、辽宁、山西、陕西、河北、安徽、广东、浙江、重庆、湖北、上海、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