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公路通达公司将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作为政治任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湖北郧西县公路通达公司把贯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200多名公路养护员工中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一是认真学习,吃透精神。把学习《条例》纳入本单位“六五”普法计划,坚持长期和系统学习,切实吃透《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提高运用《条例》指导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大力普及,广泛宣传。按照县公路局的安排部署,在6月1日至7月1日期间,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载体活动,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知识。 三是认真调研,查漏补缺。针对《条例》颁布后,可能出现的与以往制度规定相抵触、贯彻执行难等现象,深入基层单位搞好调查研究,认真查摆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及时提出修订意见。 四是爱岗敬业,履行职责。从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公路养护队伍建设,不断巩固和强化公路养护水平,确保各项公路养护管理落实到位。 通联处:湖北郧西县公路局 燕四海 电 话:0719-6227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