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签署第593号国务院令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交通行业,乃至对于社会各界都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标志着我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台阶。
近期,安福公路分局组织路政、养护等人员认真学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通过学习,促使路政、养护等管理人员,能够深刻理解和准确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据悉,《条例》颁布施行是我国公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部法典,标志着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迈上一个崭新台阶。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切实依法履行公路安全保护职责,依法保护公路安全和公路产权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不断提高公路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国公路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学习,路政、养护人员深刻理解和领会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今后的路政、养护管理工作中,根据《条例》的规定,加强公路动态监管,更加有效地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公路违法行为,更好地把各项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良好公路交通环境,为“十二五”区域经济发展起好步、带好头,为安福建设旅游城市提供强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