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路政案件结案率达100%

   2011-02-17 7440

  由于实施大规模的铁路、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农业开发等项目建设,近年来,安徽省池州市部分农村公路常常被当作施工便道使用,损毁现象严重。池州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除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标准对损毁的公路修复重建外,还坚持日常养护与重点突击养护相结合,分段承包养护与养护公司专业养护相结合,日常巡检与每月(季)考核相结合的管养机制,将养护效果与管养人员待遇挂钩,从而有效促进了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的提高。

  池州市公路部门还充分发挥专职路政执法人员的职能作用,使全市路政管理逐步规范化。平时坚持两人以上上路执法,严格做到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按照“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的要求,以“一笑、二礼、三心、四创”方式依法办案。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经常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入户宣传爱路护路知识。加大日常巡查频率,各县区农村公路专职路政执法人员每月巡查不少于20天,每周每条县道巡查两次以上,发现路政案件及时处理,有效发挥养护一线职工的作用,教育大家提高维护路产路权意识,履行维护路产路权职责,及时制止违法违章行为,举报重大路政案件。随着路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路政案件的结案率达到了100%。

  2010年,池州市公路部门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的作用,由管理站与养护人员签订合同,明确管养结合的职责,同时对每条村村通道路设立隔离墩进行保护,限制超重超限车辆驶入。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完好畅通,去年全市还投资1229.1万元,实施了养护工程项目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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