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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62亿元!浙江两条高铁即将获批!

   2020-03-02 浙江省发改委0
核心提示:2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前公示》和《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项目可行性研

2月27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前公示》和《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前公示》称,拟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进行批前公示。根据公示,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工程建设工期6年,铁路工程总投资270亿元。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项目工程建设工期3.5年,工程总投资91.93亿元。值得注意的是,甬舟铁路项目中的“金塘海底隧道”将是国内首条、也是设计长度最长、承受水压最大的水下盾构隧道。

公示原文:

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前公示

在省政府和沿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工程建设方案以及资金、土地、环境等各项资源要素基本具备,我委拟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为充分听取意见,现将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前公示,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线路西起宁波东站,经宁波市鄞州区、北仑区,新建海底隧道至舟山市金塘岛、新建跨海大桥至册子岛及本岛,终于定海区白泉镇,线路全长77.004公里。铁路等级高速铁路、双线、预留轻快货车运输条件、设计行车速度250公里/小时。全线新建桥梁33座全长27.764公里,隧道17座全长35.246公里。沿线设邱隘(接轨站)、北仑西、金塘、马岙、舟山共5座车站,其中新建 4 座,另改造宁波东、云龙站,舟山站设动车存车场。工程建设工期6年,铁路工程总投资270亿元。

二、建设必要性:项目连接宁波枢纽,打通舟山与内陆腹地,并通过沪昆铁路与全国各地联通。建设该项目,对于完善国家快速铁路运输网、构建我省“1小时交通圈”,形成大陆与舟山岛间最为便捷的客运通道,填补我省最后一个设区市不通铁路的空白,推动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和沿线地区旅游业发展,实现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巩固国防,促进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符合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年)》(发改基础〔2016〕1536号)和《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要求,公示时间自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3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2037办公室)或发邮箱zhouhb.fgw@zj.gov.cn。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

附件:项目平面示意图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前公示

在省政府和沿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金、土地、环境等资源要素已基本具备,我委拟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为充分听取意见,现将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前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线路自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铁路连接线工程桐庐东站(仅含站房)至沪昆客专义乌站(不含),线路全长58.397公里。铁路等级高速铁路、双线、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全线新建桥梁21座全长16.662公里,隧道22座全长 39.196公里。新建浦江站和桐庐东站(仅含站房)。工程建设工期3.5年,工程总投资91.93亿元。

二、建设必要性:本项目是国家高速铁路网主骨架京沪杭、商合杭铁路的南延线,是长三角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以路网功能为主兼顾城际功能的快速客运通道。项目的建设能够有效完善国家高速铁路运输网、增强区域干线高速铁路网,构建浙江省“1小时交通圈”,形成杭州与温州间最为便捷的客运通道,对满足沿线交通出行增长需求、实现旅游资源开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符合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年)》(发改基础〔2016〕1536号)、《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发改基础〔2017〕1996号)和《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要求,公示时间自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3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2037办公室)或发邮箱zhouhb.fgw@zj.gov.cn。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

附件:项目平面示意图

杭温二期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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