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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指导意见 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

   2018-11-02 交通运输部0
核心提示: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铁路、公路、水运、机场等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对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撑作用。

《指导意见》明确,要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指导意见》,铁路领域将以中西部为重点,加快推进高速铁路“八纵八横”主通道项目,拓展区域铁路连接线,进一步完善铁路骨干网络。加快推动一批战略性、标志性重大铁路项目开工建设。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城际铁路规划建设。加快国土开发性铁路建设。实施一批集疏港铁路、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枢纽改造工程。

在公路、水运领域,加快启动一批国家高速公路网待贯通路段项目和对“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重点省区沿边公路建设。加快推进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和葛洲坝航运扩能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启动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一批干线航道整治工程,同步推动实施一批支线航道整治工程。

在机场领域,加快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重点推进一批国际枢纽机场和中西部支线机场新建、迁建、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启动建设,提升国际枢纽机场竞争力,扩大中西部地区航空运输覆盖范围。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合理保障融资平台公司正常融资需求、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等10项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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