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7月1日施行后,淮安公路处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印制成册,机关干部职工人手一册,以科室和部门为单位,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深刻领会《条例》的适用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确保贯穿到路政、养护、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活动。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对养护和工程施工内容、标准和规范进行自查自纠,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对《条例》的学习与“创先争优”、“劳动竞赛”等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先争优意识,爱岗敬业意识不断增强。
四是深入开展公路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严格落实重大工程施工现场,领导干部到位制度。
领导干部全程现场指挥,做好现场监护和巡视。加强高温天气下的施工安全管理,加大施工现场的督查力度,强化劳保、安保措施,严禁“三违”行为,严格用火用电管理。针对高温天气,切实加强车流量大的施工路段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公路各项应急预案,确保《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