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中的相关规定,通过开“正门”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从机制上堵住举债融资的“后门”“歪门”,有利于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保障收费公路项目建设合理融资需求,防范专项债务风险,妥善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事实上也给地方政府戴上了“紧箍咒”,想再“任性”举债修路,是不可能了。
长远看,发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将完善专项债券管理与依法推进收费公路建设改革结合,形成总量可控、动态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以合法规范方式保障项目建设合理融资需求,进而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发挥公路资源支持地方稳增长、补短板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