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作经动员部署、推进信息公开、自查自纠、组织督查检查、依法从严处置5个阶段,重点清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等4类证书。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将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人证分离”、人员不到岗等现象进行调查取证,确有挂靠寻租行为的将依法处置追责,建立“黑名单”,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把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寻租行为作为限制从业人员注册就业、企业资质复审和参与公共资源招投标等经营行为的重要依据。
省厅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线索受理机制,并将结合“安全生产月”、品质工程创建等活动适时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