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要求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信息通信、重大市政工程等八大领域均可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
《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
《通知》指出,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运营的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以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为基数,并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周期长短适当给予上浮,同时可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通知》明确要求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信息通信、重大市政工程等八大领域均可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
《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票据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
《通知》指出,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运营的投资收益率原则上以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为基数,并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周期长短适当给予上浮,同时可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