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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鼓励贫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打捆招商

   2017-03-15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鼓励采用打捆招商的方式支持贫困地区高速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模式有关事宜的通知》,鼓励采用打捆招商的方式支持贫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

  根据《通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可采用社会投资(B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BOT+政府补助”或“BOT+政府股权合作”)、政府投资(政府还贷)等三种投资模式组织实施。市(州)政府应根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资模式,报省政府审定。

  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首先采用BOT方式,需政府给予资金补助或入股分担风险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采用“BOT+政府补助”或“BOT+政府股权合作”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投资人。同时,鼓励采用打捆招商的方式支持贫困地区高速公路建设。

  “打捆招商,可增强高速公路项目对投资人的吸引力。”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把效益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项目“打包”,促进脱贫攻坚大通道早日突破瓶颈、落地建设。

  四川已有打捆招商项目推出。2月14日,省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将8个“十三五”期间拟开工的高速公路项目,组合打捆成3个招商包进行招商。

  《通知》指出,没有产生投资人的高速公路项目,可由市(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报省政府同意后,按政府还贷模式实施。政府还贷项目投资人由省政府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运营需求,综合考虑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审定。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模式,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省政府审定。

  《通知》还界定了各方职责,明确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模式由省政府最终确定,市(州)政府是项目实施的工作主体,省交通运输厅承担行业管理责任,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承担监管和协调服务责任。

  四川自2004年起探索采用BOT等投资模式加快高速公路发展,迄今为止,已有42个高速公路项目成功招商,总里程4015公里,引进社会资本37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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