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委)、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3号),组织编制了《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调整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力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是省委、省政府为扩内需、稳增长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调整方案》,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全力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切实增强规划执行力,确保按照规划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项目储备和资源储备。要切实做好“十三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并提前谋划规划其他项目,确保“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要树立资源储备意识,规划内所有新建项目要为日后拓宽改造预留相关资源,重点处理好管线铺设等工程和高速公路预留拓宽之间的关系。
三、落实政策措施和责任分工。各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3号)要求,进一步争取各方面政策支持,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查审批。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帮助项目业主做好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努力解决重大制约问题。有关企业作为项目推进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快在建工程和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