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项举措的试行范围是:本省高等级公路(高速、一级公路)建设项目、较大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及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各施工标段(施工项目经理部)。旨在从监督管理 机制上入手,切实增加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让专人专心致志抓安全,强化制度落实,彻底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重效益、轻安全管理,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不良倾 向,逐步形成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体系。
制 度从青海省的实际出发,考虑到安全总监不但要有较高的安全管理能力,还得具备一定的公路施工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此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安全总监的任职条件。同时 从八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安全总监的职责,并强调安全总监直接对施工项目经理负责,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通知还要求厅直各建设单位、各市州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完成安全总监制度建立和安全总监岗位设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