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1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同时,国务院决定取消各地区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本次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1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同时,国务院决定取消各地区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