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时限区域,遏制违法行为。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内,严禁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天然林、人工林、灌木林地、公路沿线及临近重要林区的所有荒山、荒坡边缘500米范围内焚烧树叶、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烧纸钱、烧坟草、烧花圈;严禁吸烟;严禁野炊、烧烤、玩火;严禁烧荒、烧田坎、烧草木灰、炼山;严禁燃放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林区其他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织职工对《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学习,并要求职工做好学习笔记,从而进一步增强公路职工防火责任意识。
三、加大惩处力度,落实整改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路段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对在公路边沟内焚烧树叶的行为进行调查,勒令违法者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作出书面检讨,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于违法者每人不少于200元的经济处罚。在今后的养护管理工作中,将森林火灾隐患整改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路日常养护直接挂钩,并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奖惩兑现,对屡教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职工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情节严重者将直接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联通处:湖北省郧西县公路局 赵辉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