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单位执法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节约办公经费,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公路管理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出台了《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公务车辆的管理。
该制度对公务车辆使用、维修、油料、安全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要求单位所有执法公务车辆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不出车期间和非工作时间一律将车辆停放在单位院内,对违反规定的给予经济处罚。公务车辆维修严格按照区政府采购定点维修的要求办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对维修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实行定点加油,单位指定专人随车到定点加油站加油,根据核定车辆油耗标准,按季度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考核、公示、评比。
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处理,对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鉴定系驾驶员不按程序操作、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制度规定肇事人将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损失。同时,该制度对驾驶员职责、文明服务、遵章守纪、驾驶技能、廉洁自律等方面也作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