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椒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路面巡查时,发现225省道(大路线)87公里500米处,公路右侧绿化带上正在砌筑围墙。执法人员随即进行制止并展开调查。
经查,该违法建筑是某企业因发展需要,擅自在离公路边缘2米处,修建长80米的围墙,并损坏绿化面积达150平方。其行为违法了《公路法》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省道15米)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目前,椒江公路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停上施工,并下发《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蒋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