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豫公路部门及时消除违法构筑物

   2011-06-22 6530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公路管理站路政人员巡查时,发现S324线168K+620M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新增一处大型构筑物,施工人员正在浇筑基础。经路政人员现场勘查、测量,该构筑物上冠投影部分在建筑控制区以内。为了及时消除该违法行为,减少当事人的损失,该站路政巡查人员立即想方设法联系当事人,告知其行为违反了《公路法》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将高炮基础部分外移5米。经过路政人员的多次努力,说服教育,6月21日,当事人自行将该建筑物移到建筑控制区以外,消除违法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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