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使社会各界能够充分认识和了解该条例,博山公路分局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
重主流,突出宣传重点。分局积极与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社联系,在地方主流媒体开展重点宣传。与地方电视台合作,根据条例宣传的重点制作了三集系列报道,在黄金时间地方新闻节目播出;
与电台合作,采取摘播的形式,在固定时间播放条例的的内容摘要;与地方报社合作,制作专版,全文刊登《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内容。
多层次,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作用。分局开拓思路与地方政府联系,利用博山政务网全文公布了《条例》内容,与此同时还充分利用分局网站、文明单位电子平台的网络媒介开展宣传。
多形式,深入公路沿线开展宣传活动。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的同时,分局积极深入公路沿线,在管辖路段上悬挂宣传标语,举办法律咨询,向沿线群众讲解条例的相关内容,发放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