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提高新疆农村公路补助标准

   2011-03-04 7290

  2010年召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战略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民生,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重点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和出行条件。而农村公路建设是新疆“十二五”交通建设的重点,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区农村公路总投资将达到300亿元以上。

  新疆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基本维持费用依靠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补贴的县占县市总数的90%以上。新疆绝大部分县市财力十分有限,因配套资金不足影响当地农村公路发展。2006-2008年,新疆已利用20亿元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农村公路,平均每个县市担负着2300万元贷款债务。同时,继续筹措配套资金的压力很大。

  祖丽菲娅·阿不都卡德尔代表说,近年来随着物价的普遍上涨,我区农村公路造价不断上涨,新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她建议国家提高新疆的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中央补助标准,并建议国家考虑农村公路发展中面临的桥梁建设改造滞后问题,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和危桥改造资金支持力度。她表示,在中央取消南疆三地州农村公路建设配套后,自治区筹措三地州和阿克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的压力很大,建议南疆四地州农村公路建设由国家全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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