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1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我市将利用4个多月时间,对全市所有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畅、安、舒、美工作目标。市长郑雪碧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武卫东主持大会。
据悉,此次整治的范围和内容是:对全市所有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连接线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治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外,国道两侧20米,省道两侧15米,新改建的一级公路两侧20米,高速公路两侧30米)内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倾倒垃圾等不良现象,重点是拆除公路控制区内的建筑物,解决公路路域环境脏、乱、差、堵等问题,全面实施标准化管护。
整治标准和要求是: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无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无残垣断壁,无乱堆杂物和搭建棚架现象,无有碍观瞻的废品收购场所。对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拆除后空地要合理规划,及时绿化、美化;公路建筑控制区及公路用地以内无私自设置的限速标志、非交通标志、电杆、电线、龙门架、地磅等,无集贸市场和摊点、加水洗车等占道经营现象。经许可的商业广告牌,要统一规划、统一设置;公路两侧无私自平填排水沟、开设平交道口现象,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要安全、合理、规范,按规范设置警告标志和示警桩;防止公路街道化蔓延,在街道两头设置街道化控制桩。店铺门前的活动小广告牌应统一规划上墙,公路两侧店铺实行“门前三包”(店铺业主包门前地面硬化,包门前绿化成活,包门前卫生整洁);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对于连接国、省干线公路的乡、村地方道路和县城街道要按照《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2009)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以提高安全通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