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千里绿色长廊

   2011-03-25 5370

  为尽快改善公路、铁路沿线绿化面貌,全力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促进全省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陕西省政府决定在公路、铁路两侧营造千里绿色长廊,以加快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为目标,充分调动全社会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大力实施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程,在公路、铁路两侧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景观。

  建设范围为已建成和2012年前将建成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铁路两侧,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道路沿线直观坡面25度以上坡耕地。公路、铁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林带宽度不超过5米,山区和高原沟壑区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直观坡面宜林荒山全部造林绿化,道路沿线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林带建设要选用乡土、适生树种,树高不低于3米,胸径6公分以上;荒山造林要选用不低于1米的苗木,尽可能用常绿树种;坡耕地地埂的绿化苗木要选用树高3米以上、胸径6公分以上的常绿树种,坡耕地内栽植Ⅰ级经济林成品苗。

  从2011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省12条高速公路、8条国道、28条省道及10条铁路进行绿化,总里程7494.3公里,使全省公路、铁路两侧全部实现绿化。2011年至2012年完成主体建设任务,其中2011年完成京昆高速、连霍高速、福银高速、青银高速、青兰高速陕西段的绿化建设任务,2013年进行补植完善。高速公路绿化里程2363.2公里,国道绿化里程1543.2公里,省道绿化里程2103.7公里,铁路绿化里程1484.2公里。

  为确保千里绿色长廊工程顺利实施,省政府决定成立千里绿色长廊建设领导小组,由副省长姚引良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小平、省林业厅厅长张社年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西安铁路局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要求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实施。各地要将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道路沿线绿化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尚未造林绿化的,要尽快组织实施;造林绿化没有达到标准的,要抓紧补植完善;新立项的公路、铁路项目,要把道路两侧林带建设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和验收。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外的林带建设,由市、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征占用耕地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建设所需资金,以市、县(市、区)投资为主,省上从水土流失补偿费等渠道筹措资金给予补助,其中林带建设每亩补助450元、宜林荒山每亩补助300元、退耕还林每亩补助600元。省发展改革委安排基本建设项目和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规划设计、抓点示范、检查评比、表彰奖励等。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把千里绿色长廊建设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建设需要。道路沿线直观坡面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和坡耕地退耕还林,由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每年年底前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省上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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