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要求切实做好“两节”安全生产工作

   2011-03-30 5050

  “清明”和“五一”小长假将至,3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分析各地客流情况和节日运输特点,制定详细措施,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基层,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切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从事运输生产的车船、码头、客运站场、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检查,督导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从事县乡和农村道路营运的客运车辆,以及内河水域、湖区、库区的客船、渡船、旅游船等,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运输工具,一律不得从事节日期间运输生产;要切实把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要重点强化县乡渡口渡船和农村道路客运安全监管,督促县乡政府和乡管员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渡口渡船现场监管,严防发生人员超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隐私政策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1201050210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