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1年超限3次 7月1日起将吊销营运证

   2011-04-11 3930

  货车司机请注意啦,国务院新公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运输企业10%的车辆在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企业运输许可证也要吊销。

  条例对治超检查措施作了明确规定,若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是,条例对因运输不可解体的物品,确需超过规定最高限值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可事先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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