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笔者从灵川县交通部门获悉,该县从财政拨出专款34.9万元,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兑现2010年度通自然村道路建设补助。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灵川县不断加快发展行政村通公路,同时,还鼓励各乡镇开展通自然村公路建设。为此,该县专门出台了《关于“十一五”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目前,该县已完成通自然村道路建设84条共187.85公里。
2010年,该县计划当年开展通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42个,目前已完工并验收合格项目19个共35.85公里,已完工但未达到技术标准项目13个共17.48公里,正在建设尚未完工项目5个;未实施的项目5个。根据验收情况,该县对验收合格的通自然村道路,按补助标准全额兑付以奖代补资金;
对已完工但未达到技术标准的道路,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公路建设的积极性,以实际建设里程,按照补助标准的80%兑付以奖代补资金。(汤林平 周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