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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等3件交通运输规章的解读

   2019-07-12 交通运输部0
核心提示: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6月21日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2号),废止《关于交通行业基

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6月21日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22号),废止《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交体法发〔1995〕607号)、《〈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交体法发〔1996〕354号)和《全国在用车船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交体法发〔1995〕753号)等3件交通运输规章,自发布之日期施行。这3件规章是以规范性文件发布的部门规章,不符合200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立法程序和要求,故予以废止。废止后,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节能篇(章)”的编制、审查等工作纳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进行编制和审查;关于在用车船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已于“十三五”期间停止,在用车船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的技术目录工作纳入我部不定期发布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实施。

延伸阅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2019年6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5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现决定废止下列5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交通部 

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 

交通部令1988年第2号 

1988年7月5日 

交通部 

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 

交体法发〔1995〕607号 

1995年7月13日 

交通部 

全国在用车船节能产品(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 

交体法发〔1995〕753号 

1995年8月14日 

交通部 

《关于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交体法发〔1996〕354号 

 1996年4月18日  

交通运输部 

  船员服务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6号 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0号修正 

2008年7月22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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