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举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培训班

   2011-05-31 5420

  新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深刻理解和准确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5月30日,海宁市公路管理段举办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宣贯培训班。公路段全体职工、各公路站负责人以及全市各镇、街道的乡村公路管理站负责人等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为期1天,邀请了嘉兴市公路管理处路政科的相关负责人到场授课。不仅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思路和主要制度,而且对《条例》的每一条文内容进行了详细释义,并对《条例》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

  公路段还将进一步加大社会宣贯工作力度,结合“浙江法治宣传月”、“安全宣传月”、安全生产规范年等专项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标语、宣传画、学习手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地宣传公路安全保护知识,使这部《条例》能够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公路安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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