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清理公路安全保护地方性法规(图)

   2011-06-02 5210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江西将清理公路安全保护地方性法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6月1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交通厅举行的“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江西省交通部门将对照《条例》规定,清理现行公路安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条例》相抵触的,向省政府提出修订或废止的清理建议。

  据了解,《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全面构建了公路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江西省目前处在一个公路建设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条例》的颁布实施更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西省交通厅副厅长胡琳介绍说。

  据悉,截至去年底,江西省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4059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051公里,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12.6万公里,促进和保障了江西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过,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各类灾害性天气引发公路突发事件,违法采砂、采石等作业对公路、桥梁造成安全隐患,以及超限超载车辆对路面造成损坏的现象日益增多,致使保护公路安全畅通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胡琳说,为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省交通厅逐步加大了公路路网的应急保障建设,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厅应急指挥中心,制定相关预案,投入了1.7亿元完成11条1639公里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并加强了抢险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交通部门将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交通厅将对照《条例》规定,清理现行公路安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条例>相抵触的,我们向省政府提出修订或废止的清理建议。”胡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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