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格尔木至察尔汗公路工程建设项目E标段,施工单位沥青拌合站有机热载体燃煤炉发生爆裂事故,5月27日上午,厅安全监督处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处,在省高管局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奔赴格尔木至察尔汗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事发现场,与格尔木市安监局、质监局、交通局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的勘验,提取了相关爆裂残留样品,开展事故初步原因调查,并在工地现场召开了有关会议。目前事故发生原因正待质监总部技术鉴定报告。
为防范此类事故再次发生,5月29日,厅安全监督处与高管局对该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检查。检查组认为,该项目开工以来,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机构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较为完善,安全人员配备到位,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大,各类警示牌、警戒线都能够按要求设置,但还存在几点突出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资料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少数安全生产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相关票据不全;三是沥青拌合炉及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四是个别主要操作人员技能不足;五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的不够牢固等。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厅安全监督处处长娄季川对该项目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监管、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与应急制度;二是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要落实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三是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四是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五是认真总结此次事故教训,全线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