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审计局加强港澳援建项目绵茂公路工程跟踪

   2011-06-12 11210

  为规范工程建设程序、节约建设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市审计局在对绵茂公路的跟踪审计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以审促建的作用。

  市审计局根据绵茂公司提供的《绵茂路“8.13”灾后调整勘察设计估算书》及《绵茂路“8.13”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审查报告》等资料,提出了四条审查意见:一是明确勘察实物工作工程量如何确定,勘察单位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来支撑勘察实物工程量,业主对勘察设计中涉及的实物工程量应进行核实,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中应明确勘察实物工作工程量据实结算。二是建议在签订《绵茂路“8.13”灾后调整勘察设计合同》时明确由业主、监理、勘察设计、跟踪审计等单位人员现场共同确认工程量,据实支付辅助措施费。三是由于设计文件审查属于技术资讯类服务,且金额达到130万元,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应依法实行分散采购,建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四是鉴于原勘察设计合同中约定“合同金额预留15%作为后续设计服务费”,特建议绵茂公司在签订本次调整勘察设计合同时,应将弃用线路的后续设计服务费扣除。

  截至2011年5月底,针对绵茂路项目跟踪审计共出具审计建议单5份,审计建议函7份,涉及金额4975万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30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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