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办法》制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了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分布点多、线长、面广,服务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办法》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管理机构及职责、功能设置、运营管理、秩序与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监督管理与考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我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运营管理工作,明确了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能职责,为高速公路服务区持续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