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公路标志安全管理,规范非公路标志设置,烟台市公路局制定了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规范。该规范从非公路标志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非公路标志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一般非公路设置的要求、高耸式结构非公路标志以及附着式非公路标志设置要求等六个方面,对非公路标志的安全设置技术要求进行了严格规范。同时,该规范还严格规定了非公路标志的审核、许可、验收程序,即申请人只有提供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后,受理单位才能对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初审意见上报市局。申请人只有在取得省局、市局下达的《路政许可决定书》和《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证》后,方可施工。非公路标志施工完成后,申请人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资料报受理单位备案,从而杜绝“先设置后办手续”和“边施工边办手续”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