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路客运首次开收燃油附加费 票价跟着油价走

   2011-06-20 4850

  今后,新疆公路客运票价将和油价挂钩,油价涨,客运票价涨,反之,油价降,客运票价则随之下降。日前,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及新疆维吾尔交通运输厅运输处了解到,为适时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路客运企业带来的影响,6月20日起,新疆发改委及交通运输厅联合颁布的《新疆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开始执行。据介绍,此次是新疆首次启动油价联动机制,将在油品基数价格调整的基础上,按旅客计费里程收取燃油附加费。

  6月19日,记者联系到乌市南郊客运站、碾子沟等客运站,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调整通知,并表示,他们接到新出台的《联动机制》后,还要进行各方核算等,再上报有关部门,批复后才可实施,因此,真正执行“油价联动”可能还需要几天时间。

    油价成客运票价调整“按钮”

  联动机制规定,油价联动基数价格的确定是以0号柴油为代表品,以2010年12月22日国家公布的新疆0号柴油(含税)每公斤7.63元为基数价格。在基数价格之上,油价每公斤上调0.5元,在公路客运票价之外再加收每人每公里0.005元的燃油附加费;反之则同幅下降。 以此粗略估算,每人每乘坐100公里将加收0.5元燃油附加费。

  联动机制规定,当油价降低到基数价格时,不再实行联动。为保持公路客运票价的相对稳定,燃油附加费以0.005元的整倍数进行调整;油价调整不足0.5元/公斤的部分,滚动到下一次联动时合并计算。

  今后,当油价变动符合联动条件时,客运运输经营者应当在油价调整当日上调或下调燃油附加费。每调整一次燃油附加费,均应在燃油附加费调整当日在客运站向旅客进行公布,并报当地价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油价上涨 客运成本压力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方面介绍说,新疆公路客运票价从2006年7月起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运输企业在基本运价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当时的0号柴油价格为4.88元/公斤(2006年5月24日调整的价格)。2007年至今,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已进行了17次调整。其中,13次都是上升的调整,只有4次下降的调整,至今年4月7日最近一次调整,我区0号柴油价格已达8.38元/公斤,涨幅71.7%。

  现在,各地公路票价大都已上浮到最高限,仍然消化不了油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尤其是中短途客运更是入不敷出,加之未来国际油价发展趋势仍将处于上涨态势,新疆客运企业及承运人已处于全面亏损状态。实行此联动机制,是为缓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公路客运企业带来的成本压力,合理补偿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公路客运成本增支的费用。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经实施了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今年3月,由于油价的上调,陕西公路以每票每百公里3.5元收取客运燃油附加费。4月,因为油价调整原因,广东始发的除农村客运外的班车客运(含旅游班线客运),每百公里要多花1元钱来支付燃油附加费。

    计算方式

  按照此次《联动机制》确定的基数价格,以乌鲁木齐到哈密为例,600公里左右,燃油附加费每人3元左右。

  在首府一家保险公司工作的王先生,父母家在哈密,他表示,“几块钱的收费,应该可以接受。”碾子沟客运站相关负责人认为,按每车座位为40座左右,每人3元的燃油附加费,即120元左右,这可以有效缓解目前油价上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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