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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施工安全“一把手”负总责

   2011-06-21 0

  6月15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紧急召开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视频会议,要求“一把手”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用一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施工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广东近期发生的韶赣高速公路马坝互通立交桥支架垮塌事故和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架桥机前支墩和轨道坠落事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各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千方百计确保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要立即开展交通建设工程预防安全事故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开展公路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建设达标和航道项目“施工现场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危险源管理,严格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切实做好台风强降雨期间施工现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长效机制,对在广东省从事交通项目建设的施工、建设、设计等从业单位,加大履约能力、信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力度,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并进行限制和清退;将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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