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路条例》出台 “非现场执法”有依据

   2015-09-25 中国交通新闻网7660
核心提示:  治超非现场执法有了法律依据;对公路过江隧道划定保护区范围;节假日和夜间因少开收费通道造成拥堵的,收费站所将被责令整改并
   治超“非现场执法”有了法律依据;对公路过江隧道划定保护区范围;节假日和夜间因少开收费通道造成拥堵的,收费站所将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计划在国省道沿线建设服务区……历经两年多孕育的《杭州市公路条例》(简称《条例》)9月6日正式颁布,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浙江省内首部覆盖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服务的综合性法规,其中呈现不少亮点。

  治超“非现场执法”有法可依

  《条例》分为总则、公路规划与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收费公路、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四十五条,对以往《公路法》和相关地方性法规文件中没有涉及到的部分进行了补充完善。杭州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李宏伟表示,《条例》体现了依法行政、建养并重、服务便民等原则,其颁布实施在杭州市公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杭州市公路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迈出重要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为治超“非现场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得这一新技术手段在执法中的应用有法可依。《条例》对超限动态检测监控设备的设置、检定进行了规范,授权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即据此进行“非现场执法”。

  杭州市公路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征介绍:“杭州市公路管理机构已经在主要的国省道开始布局车辆动态称重检测设备,将逐步形成‘非现场执法’网络,相关条款的设定,为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保障,满足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节假日少开收费通道致拥堵收费站所将受处罚

  在路政管理方面,《条例》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运输部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要求,结合杭州实际,提出对公路过江隧道划定保护区范围,规定了保护区内建设和作业的禁止性规范和审批规范。

  除了为公路养护、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外,《条例》在保障广大车主通行条件方面也有亮点。如:针对部分收费公路路况差、投诉多的情况,《条例》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定期检测收费公路的技术状况,每年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结果,并责成公路经营企业及时进行维护;而那些在节假日和夜间因少开收费通道造成拥堵的收费站所,也将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此外,《条例》在保障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例如:对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规定区、县(市)财政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足额拨付公路的养护资金,区、县(市)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对村道的提升改造予以补助;制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规定了养护单位信用评价机制;解决公路城市化问题,对兼具城市道路功能的公路路段的养护管理职责作了衔接规定;要求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标准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并计划在国省道沿线建设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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