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系统将执法监督《条例》实施情况

   2011-06-27 4960

  为切实抓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会议认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为交通运输部门有力打击破坏和毁损公路路产、侵害公路路权的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爱路护路意识。当前,抓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使条例的主要精神深入人心,是确保条例顺利实施的基本前提。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特别是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作为条例的执法主体,要把条例作为有效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的法律依据,动员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和作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各市(州、地)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营造条例顺利实施的良好环境。二是统一宣传工作。在各种新闻媒体、公共场所和交通要道、车站码头、运输工具等载体通过宣讲、报道、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形成全省上下知晓、学习和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三是统一培训上岗。立即着手组织有关专家对系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路政执法负责人进行培训,并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使全系统执法人员全面领会和把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精神,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立法宗旨。四是统一执法标准。结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我省现有公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按程序尽快对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五是统一工作监督。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履行职责,特别是路政执法部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今年8月份,将对条例实施情况组织一次统一的执法监督,发现和纠正条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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