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2015年年底前,完成收费公路三、四、五类危桥及A级、B级隧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五类危桥、A级隧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农村公路2000公里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年底前,完成收费公路山区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四类危桥、B级隧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基本完成农村公路县道的安全隐患治理以及乡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启动重要村道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意见》强调,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本地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组织工作,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编制全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全省年度建设任务。
此外,陕西还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者安全隐患整治不符合要求,并由此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