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办法 完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

   2015-02-02 中国路桥网6710
核心提示:  日前,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
   日前,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示范区建设。

  根据《实施办法》,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通过建立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分析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廉政约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制度等六项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案件查处机制、监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制度制约机制、自我约束机制等六个方面的运行机制,落实监督责任。以制度机制建设保障“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进而形成集目标、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评估为一体的落实责任制完整链条。

  交通运输部领导日前对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出台的《实施办法》作出批示,希望认真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两个责任”的“挂帅出征”,在这场输不起的“战争”中打胜仗,永远不败。

  据了解,《实施办法》强调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厅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须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管好厅党组领导班子,带好干部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厅领导班子成员须落实分管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日常监管,保持廉洁自律。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正印表示,厅党组将认真查找制度缺失、工作漏洞,通过落实“两个责任”抓好牛鼻子,牵动全系统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重视起来,把党的建设重视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和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重塑山西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新形象,推动山西交通运输实现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向全省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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