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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委原副主任杜良英受贿 获刑7年

   2014-12-17 中国路桥网0
核心提示:  广州市交委原副主任杜良英受贿案16日上午在花都狮岭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广州中院认定杜良英受贿229.3万元、港币5万元和
   广州市交委原副主任杜良英受贿案16日上午在花都狮岭法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广州中院认定杜良英受贿229.3万元、港币5万元和购物卡5.8万元,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全部退赃,遂一审判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

  杜良英今年59岁,1994年至2009年,他担任广州市公路局局长,其中2004年至2006年还兼任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良英的受贿行为也绝大部分发生在公路局局长任上。向杜良英行贿最多的人是叶某。叶某原是广州市林科所的一位司机,后来成为一家景观绿化公司的老板。在叶某请托下,杜良英利用职务便利,促成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购置了黄埔大道某物业,杜良英为此收受叶某送的100万元人民币。

  后来,在西二环高速公路炭步服务区的租赁项目中,杜良英又受叶某请托,为中油BP中标提供帮助,收受叶某贿赂124.3万元。其中,有64.3万元由叶某转账汇款,被杜良英用于给儿子购买海珠区保利天悦的一处高档住宅,该住宅总价高达600多万元。

  庭上,杜良英对指控供认不讳。据了解,案发后,杜良英的家属已全部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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