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油料价格的持续上涨,市城区交通拥堵,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的增加,一定程度上给我市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等实际。根据市出租车协会《关于尽快调整出租车现行运价标准的建议》(三汽协[2011]3号)及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合理调整我市出租车运价标准,市价格部门依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先后组织开展了出租汽车运价情况调研及出租汽车营运成本、费用监审。据调研和运营成本费用、收益情况成本监审结果,并参照部分城市出租汽车运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商市交通运输局、市出租汽车协会,并征求出租汽车管理企业的意见,市价格部门提出了我市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调整听证两套方案,并于6月14日下午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提交听证。
听证会上,大多数听证参加人普遍支持调整我市出租车运价。部分代表认为价格部门提出的第一套调整出租车起步价标准方案过于保守,建议起步价应调整到位,具体为白天2公里8元、夜间9元,同时认为方案对回程空驶起计里程还过长,建议调为10公里或12公里起。并认为以2公里为起步里程符合三亚实际,且已被大众所接受,不必更改。也有部分参加人认为,可将二套听证方案进行整合,不分白天和夜间,起步价统一调为2公里8元,并适当缩短空驶费起计里程。
根据听证会与会参加人所提意见,市价格部门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将两个方案加以整合,经商市交通运输局、市出租汽车协会,对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作了修订,提出了出租车运价调整意见。即起步价:2公里内8元;公里运价:按现行2公里以上每公里2元不变,跳表距离1元/500米;回程空驶费:超10公里起每公里1元;等候费:5分钟后每分钟0.4元;取消国庆、春节期间每车次5元收费。并建议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以上调整意见已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7月11日专题会和7月14日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已同意市价格部门提出对我市出租车运价的调整意见,该批准意见将于近日批复下达,我市出租汽车运价将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运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