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在杭州召开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调研座谈会

   2014-10-28 中国路桥网4310
核心提示:  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在杭州召开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调研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四川、广
   10月22日,交通运输部在杭州召开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调研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四川、广东及云南9省交通运输厅的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以及由部财务司、政策研究室、规划司、部规划院、科学院等组成的调研小组。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许春风司长主持会议,郭剑彪厅长到会并致辞,交通运输部冯正霖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参会代表就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作了发言,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就《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及《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发表了看法,提出了应对思路和建议。总体上,各省均面临投资任务重和融资困难的问题,在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迫切需要梳理明确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积极调整地方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后的交通投融资思路。

  冯正霖副部长在会上表示,随着财税体制改革力度加大、步伐加快,现行交通运输投融资模式将难以为继,下一步将在各地调研情况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系统投融资改革的实施指导意见。他深入解读了国务院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认为该意见对交通运输投融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个改变、四个明确”上:一是改变了交通融资平台统筹融资的功能;二是明确了普通公路、航道和政府还贷路分别纳入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融资渠道;三是明确要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是明确举债管理会更加严格;五是明确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同时,结合改革的要求和当前交通运输发展所处的阶段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调整交通投融资工作思路,研究发展政策,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基本原则,解决好政府投入从哪里来、用到哪里,社会资本从哪里来、如何用好的问题;二是要坚持分级负责,建立交通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是要积极探索和广泛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是要控制和防范好交通政府性债务风险;五是要抓住机遇,深化交通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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