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速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开“绿灯”

   2011-07-20 4830

  记者今天从辽宁省交通厅获悉,为保证百姓吃到更鲜活、更便宜的蔬菜,我省交通部门为蔬菜运输开“绿灯”。从今年初到6月30日,全省高速公路共对154.3万台次车辆减免通行费2.93亿元。

  按照国家“绿色通道”有关政策及省交通厅《辽宁省高效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规定,我省高速公路于2005年11月1日开始,开通了国家、省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走行“绿色通道”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施减免通行费优惠政策,并保证优先、快速通行。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为3056公里、204个收费站均设有鲜活农产品运输专用“绿色通道”,对所有整车并合法装载的绿色通道运输车辆免收通行费,实现了“绿色通道”全方位覆盖。

  截止到2011年6月30日,全省高速公路共对1,208.9万台次车辆减免通行费15.43亿元。其中2005年11月1日到去年底,全省高速公路共对1048.6万台次车辆减免通行费12.5亿元。随着秋季蔬菜的大批运输,预计今年高速公路通行费至少将让利于百姓7亿元,使百姓的菜篮子更便宜、餐桌更丰富!据了解,按照交通部等国家七部委的有关规定,从2005年11月1日起,“五纵两横”的国家级高速公路实行“绿色通道”,辽宁只有沈山、沈阳北环、沈四高速公路在此范围内。为了百姓餐桌,我省同时出台了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省内其它高速公路上降低一个车型收费(一型车不再降型),并在收费站设置专用通道确保车辆优先、快速通行。2008年1月26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等相关文件和我省通行费收费标准,鲜活农产品车辆在我省高速公路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内,免收车辆通行费。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国家级“绿色通道”网络以外的高速公路行驶,我省仍然降型收费。同时我省对超过合法装载运输界定标准的“绿色通道”车辆,其未超限部分按普通车辆合法装载标准计收,超限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2010年12月1日开始,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对合法的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免费通行,降低了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价格,为百姓真正带来了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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